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脱水蔬菜取样、品质检验、包装检验和重量鉴定的方法步骤。
本标准适用于出口脱水白黄葱片、粉、粒;红葱片、粉;韭蒜茎、叶;甜青椒粒、红椒粒;香葱;大葱段、片、胡萝卜粒、片;刀豆干条、丝;辣根片、粉;姜片、块、粉。
2 引用标准
GB 5009.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
GB 5009.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
GB 5033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
SN 0145 出口烟叶及脱水蔬菜中六六六、滴滴涕残留量检验方法
SN 0168 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
SN 0169 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、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验方法
SN 0170 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(包括亚利桑那菌)检验方法
SN 0172 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
ZB XO9 008 出口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计数方法
3 术语
3.1 脱水蔬菜: 指以蔬菜为原料,经热风干燥加工制成的产品。
3.2 检验批:指由一定数量的同品种、同年产、同等级、同规格、同包装和相同单位重量的脱水蔬菜所构成的检验单位。每个取样批最多数量不得超过400箱。
3.3 原始样品: 指从一批产品的单个容器内所取出的样品为原始样品。
3.4 试验样品: 指按各个检验项目的规定,从原始样品中混匀分取的供直接检验的样品,为试验样品。
字串5 3.5 外观: 指脱水蔬菜的色泽,形状的匀整度和洁净度。
3.5.1 色泽: 指脱水蔬菜各品种固有的正常颜色和光泽。
3.5.2 形状的匀整度: 指脱水蔬菜片形、粒形的匀整程度。
3.5.3 洁净度: 指脱水蔬菜表面沾有其他物质影响外观的程度。
3.6 气味: 指脱水蔬菜成品本品种所固有的正常的气味。
3.7 一般杂质: 指非脱水蔬菜成品所固有的外来物质。
3.8 有害杂质: 指影响危及人类健康、生命的外来杂质。
4 取样
4.1 品质取样
4.1.1 原则
应用本取样方法的规定,获取具有充分代表性足以代表整批脱水蔬菜品质的样品。
4.1.2 要求
入库后的产品,应成批堆垛后,才能进行抽样检验。堆垛形式应采取二联垛为原则,在每一堆垛上挂牌。注明品名、规格、批次、数量、进仓日期等项目, 以供参考。抽样时以一批为一个检验单位,在同一批产品中每次抽取样品的方式和数量要始终一致。
4.1.3 条件
取样工作应在清洁、干燥、光线充足的仓库内进行,避免日光直接照射。
4.1.4 器具
脱水蔬菜取样须置备不锈钢剪刀、不锈钢手铲、聚乙烯塑料袋专用工具和容器,要清洁、干燥、无锈、无异味,容器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。
4.1.5 件数
字串7 全批件数在1~5件,逐件取样;
全批件数在6~49件,随机抽5件;
全批件数在50~100件、按10%取样;
全批件数在100件以上,按式(1)计算。
___
S=√ N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1)
式中:S——取样件数(取整数,小数部分向上修约);
N——全批总件数。
4.1.6 步骤和数量
取样员应根据报验人提供的批次、规格、唛头和数量等与实际堆存货物核对相符后,在堆垛各部位拆开应抽件数, 用不锈钢手铲在包件内进行随机扦取代表性样品。每件取样约50g, 立即装入聚乙烯塑料袋,待取样完毕后, 将袋口扎紧(防止受潮)。及时携至实验室进行检验。每批原始样品约2000 g。在扦样过程中,必须注意产品的色泽、气味、虫害、杂质和包装等情况,如有异常,应酌情增加扦样比例和数量,必要时可停止取样。
4.1.7 样品标签
在盛装样品的塑料袋中,应有取样的标签,标明报验号、商品名称、数量、输往国别、货物堆存地点、取样人姓名和取样日期。
4.2 微生物取样:系按品质取样的批次、数量和方法,用无菌、干燥、洁净的磨口广口瓶(或塑料袋),手套,不锈钢手铲,在包件内进行随机取样,每批扦取的原始样品约1000g。
字串6
5 品质检验
5.1 感官检验
5.1.1 外观品质检验
5.1.1.1 检验室条件: 室内要求光线明亮、柔和、光线一致,避免强光直射,最好采用来自北面的光线,并要求清洁、干燥、空气新鲜、流通、无异味干扰。
5.1.1.2 器具:白色搪瓷盘(或白色木盘)、有机玻璃板2块(长度20cm、宽度7cm、厚度0.3cm)、牛角匙和电冰箱。
5.1.1.3 检验程序
实验室人员将现场取回的原始样品,按下述流程图进行分项检验。
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┓
┃ 原始混合样品 ┃
┃ 2000g ┃
┗━━━┯━━━━┛
│
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┓ │
┃ 点取水分及化 ┃ ↓
┃ 验项目的样品 ┃ 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┓ ┏━━━━━━┓
┃ 500 g ┃←───┨ 外观、气味检验 ┠→┃ 对照标样 ┃
┗━━━━━━━┛ ┗━━━┯━━━━━━┛ ┗━━━━━━┛
↓
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┓ 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┓ 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┓
┃ 细度检验样品 ┃←─┨ 混合缩分 ┠──→┃ 存查样品 ┃
┗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┛ ┗━━━┯━━━━┛ ┃ 1000 g ┃
│ ┗━━━━━━━┛
↓
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┓
字串2
┃ 品质检验 ┃
┗━━━━━━━┛
5.1.1.4 操作步骤
对片状、块状、条状和大颗粒的品种按5.1.1.3流程图将供品质检验的样品,倒入白色搪瓷盘内(或木盘内),然后根据不同品种的外观质量要求,并严格按照出口各等级标样或成交小样的质量,用正常感官检验其色泽(包括光泽)、气味、形状(包括粒形、片形、条形)逐项进行对照来评定产品质量的优劣,应分批分项作好记录。
对粉状和细粒的品种按5.1.1.3流程图将供品质检验的样品,经充分混匀,用角匙取样约2~3g,置于有机玻璃板的表面上,同时取一份标准样品,也放在同一块有机玻璃板的表面上,然后用另一块有机玻璃板轻轻地将试样和标样压平,用肉眼对两份样品的色泽、光泽和斑点进行比较来评定产品质量的优劣,应分批分项作好记录。用同样的方法再进行一次测定,以二次测定的结果,综合评定。
5.1.2 杂质检验
5.1.2.1 器具:弯头镊子、2.5倍放大镜、聚乙烯塑料袋、长方形挑选台(三边有缘,能够放置一箱成品即可)和0.1mg感量天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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