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3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
5.3.1 铅、镉的测定按照GB/T17141执行。
5.3.2 汞的测定按照GB/T17136执行。
5.3.3 砷的测定按照GB/T17134执行。
5.3.4 铬的测定按照GB/T17137执行。
5.3.5 铜的测定按照GB/T17138执行。
6 检验规则
6.1 产地环境
无公害蔬菜产地必须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要求。
6.2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质量监测采样方法
6.2.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NY/T397执行。
6.2.2 灌溉水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NY/T396执行。
6.2.3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NY/T395执行。
6.3 检验结束的数值修约按照GB/T8170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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